关于部署2011年会员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11-07 03:0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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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在中国科协“八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国个人会员普查和集中发展工作,抓住契机宣传学会、服务会员,探索会员服务工作的新思路。由学会统一部署、学会各级组织共同实施,在会员日活动期间深入学会基层组织,结合主题开展针对会员及航空科技工作者的会员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中国航空学会2011年会员日
二、宗旨:宣传学会、发展会员、服务会员。
三、时间:2011年12月15日(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12月15日当天或者12月9日-18日期间组织活动)。
四、内容:
1.通过网络、印发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会会员管理条例;
2.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组织开始讲座、培训、参观等服务内容;
3.完成全国个人会员普查和集中发展工作;
4.向普查和集中发展后的学会个人会员发放会员徽章(发放原则如下:本次徽章发放原则上按照谁普查谁发放的原则开展;各工作委员会、分会负责向未在地方航空学会普查的会员发放徽章,本次普查未能普查到的学会个人会员由会员普查和集中发展工作办公室在进行信息整理后进行徽章发放。学会个人会员在参加学会活动时应该佩戴徽章。);
5.征集会员需求和学会工作建议。
五、组织形式:
1.西安、沈阳、南京三个会员工作站组织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学会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开展活动;
2.各地方学会组织该地区范围内的学会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开展活动;
3.各分会组织该领域范围内的学会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开展活动;
4.办事机构相关人员深入活动现场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广大会员新的需求,进而完善第二年的工作计划;
5.无地方学会地区的单位会员可自行开展有关活动;
6.鼓励会员工作站、地方学会、分会及单位会员之间联合开展相关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学会将对各单位举办的会员日活动择优资助。请各实施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学会组织部,活动结束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周竞赛 崔荣美
联系电话:010-84924385,84924386
电子邮箱:csaazzb@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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